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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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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系统的施工方案 |
1. 前端设备安装前的检查 (1). 将摄像机逐一加电检查,并进行粗调,在摄像机工作正常时才能安装。 (2). 检查室外摄像机的防护罩套、雨刷等功能是否正常。 (3). 检查摄像机在护罩内紧固情况。 (4). 检查摄像机与支架、云台的安装孔径和位置。 (5). 在搬动、架设摄像机过程中,不应打开摄像机镜头盖。 2. 前端设备的安装 (1).安装原则 应安装在监视目标附近不易受外界损伤、无障碍遮挡的地方,安装位置不影响现场设备工作和人员的正常活动。 摄像机安装对环境的要求: 1) 在带电设备附近架设摄像机时,应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 2) 摄像机镜头应从光源方向对准监视目标,应避免逆光安装,否则易造成图像模糊、或产生光晕;必须进行逆光安装时,应将监视区域的对比度压缩至最低限度; 3) 室内安装的摄像机不得安装在有可能淋雨或易沾湿的地方;室外使用的摄像机必须选用相应的型号; 4) 不要将摄像机安装在空调机的出风口附近、或充满烟雾和灰尘的地方,易因温度的变化而使镜头凝结水气,污染镜头; 5) 不要使摄像机长时间对准暴露在光源下的地方,如射灯等点光源。 安装高度:室内以2.5~5米外宜;室外以3.5~10米为宜,不得低于3.5米。 摄像机安装时露在护罩外的线缆要用软管包裹,不得用电缆插头去承受电缆自重。 (2).护罩摄像机的安装 摄像机安装的注意事项有: 一般在天花板上顶装,要求天花板的强度能承受摄像机的4倍重量。 将摄像机接好视频输出线和电源线,并固定在防护罩内,再安装在护罩支架上。 根据现场条件选择摄像机的出线方式,通常有从侧面引出(通过装饰盖板缺口)、或从顶面引出(需在天花板上开空)两种方式。 用螺钉将摄像机的固定基座固定在天花板顶上。 将防坠线钩在摄像机固定基座上,以防摄像机意外坠落。 摄像机安装完毕后,应将安装螺钉拧紧,并确认摄像机的安装是否牢固和安全。 根据现场情况调节护罩角度,以使摄像机的视场和视角最佳。 (3).球型摄像机的安装 根据安装方式安装,墙装时将球型摄像机支架固定于墙上;吊装时则将球型摄像机装在吊架上。 根据最佳视场角设定球型摄像机的限位位置。安装高度:室内以2.5~5米为宜;室外以3.5~10米为宜,不得低于3.5米。本项目选用全角度无死角球型摄像机。 根据球型摄像机的控制方式选用交流、或直流驱动电源;一般转动速度固定的多采用交流驱动;转动速度可变的则采用直流驱动。 摄像机的视频输出线、控制线应留有1米的余量。 (4).电梯轿箱内摄像机安装 应安装在电梯轿箱顶部、电梯操作器的对角处;要求隐蔽安装。 摄像机的光轴与电梯的两面壁成45角,且与电梯天花板成45俯角为宜。 (5). 摄像机的连接线 摄像机的视频输出线中间不得有接头,以防止松动和使图像信号衰减。 摄像机的电源线应有足够的导线截面,防止长距离传输时产生电压损失而使工作不可靠。 (6). 户外摄像机的安装 户外安装的摄像机除按上述规定施工外,要特别注意避免摄像机镜头对着阳光和其他强光源方向安装;此外还要对视频信号线、控制线、电源线分别加装不同型号的避雷器。 3.监控中心设备的安装 (1).监控中心设备的安装原则参照《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2887)执行。 (2).监控中心设备的连接:遵照设备厂家产品安装手册按图施工。 1.2.2 中控室内部设备的整体安装规则 1. 中控室的整体设计符合GB50348-2004《第3.13监控中心设计》规范要求。 2. 控制台的设计要将防火、防盗、图像、声音的各种操作控制统筹考虑。 3. 建立专用设备间将报警控制主机、视频矩阵、光端机、硬盘录像机、交直流供电系统等设备统一规划设计。液晶拼接墙根据需要可进行多种形式拼接组合,对单屏可进行多画面分割。 4. 内部装修要求防尘、恒温、恒湿、防静电、环保、设空气置换装置,灯光配置要柔和,照度适宜长期室内工作。 5. 室内温度一般保持在16-30ºC、相对湿度30-75%,新鲜空气的补充要保持10%左右。 6. 防静电、防雷措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等电位接地和电涌保护要求。 1.2.3 防雷接地施工 防雷与接地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系统防雷与接地设施的施工应按《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04第9节的相关要求进行。 2. 当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在接地极回填土加入无腐蚀性长效降阻剂;当仍达不到要求时,应经过设计单位的同意,采取更换接地装置的措施。 3. 监控中心内接地汇集环或汇集排的安装应符合《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第3.9.6条的规定,按安装应平稳。接地母线的安装应符合《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第3.9.3节的相关规定。 4. 对各子系统的室外设备,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防雷与接地施工,并应符合《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第3.9节的相关规定。 附:《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第3.9节防雷与接地设计相关内容 建于山区,旷野的安全防范系统,或前端设备装于塔顶,或电缆端高于附近建筑物的安全防范系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要求设置避雷保护装置。 建于建筑物内的安全防范系统,其避雷设计应采用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的设计原则,并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的接地母线应采用铜质线,接地端子应有地线符号标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建造在野外的安全防范系统,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在高山岩石的土壤电阻率大于2000欧/米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0欧。 高风险防护对象的安全防范系统的电源系统,信号传输线路,天线馈线以及进入监控室的架空电缆入室端均应采取防雷电感应过电阻,过电流的保护措施。 安全防范系统的电源线,信号线经过不同防雷区的界面出,宜安装电涌保护器;系统的重要设备应安装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接地端和防雷接地装置应做等电位连接。等电位连接应采用铜质线,其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 监控中心内应设置接地汇流环或汇集排,汇集环或汇集排宜采用裸铜线,其截面积不应小于35mm2。 不得在建筑物无顶上敷设电缆,必须敷设时,应穿金属管进行屏蔽并接地。 架空电缆吊线的两段和架空电缆线路中的金属管道应接地。 光缆传输系统中,各光端机外壳应接地。光端加强芯,架空光缆接续保护套应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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